為進一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推進全省濕地保護高質量發展,6月1日,由山東省自然資源廳、菏澤市人民政府主辦,菏澤市林業局、曹縣人民政府承辦的山東省貫徹實施《濕地保護法》主題宣傳活動在曹縣黃河故道國家濕地公園舉行。山東省自然資源廳有關領導,相關處室負責同志、菏澤市有關領導及社會各界人士、志愿者、新聞媒體等參加活動。
活動現場,工作人員和志愿者通過懸掛橫幅、布置宣傳展板、發放倡議書和宣傳冊等形式,向廣大市民介紹濕地的功能、作用以及濕地保護成果,并通過解讀重要法律條文,向公眾科普《濕地保護法》實行的背景、重要意義等,提升公眾對于《濕地保護法》的認知,引導公眾積極參與到保護濕地的行動中來。同時,向全省各濕地公園管理機構提出倡議,從6月1日起各濕地公園免費開放一周,讓盡可能多的人民群眾走進濕地公園,感受大美濕地,享受生態文明成果,讓濕地公園成為廣大人民群眾共享的綠色空間。
《濕地保護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于2021年12月24日通過,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國首部專門保護濕地的法律,是濕地保護領域具有重大意義的里程碑,標志著我國濕地保護工作全面進入法治化軌道的新階段。《濕地保護法》從維護濕地生態系統整體性出發,將科學保護濕地的理念和有益做法經驗上升為法律制度,對濕地資源管理、濕地保護利用、濕地修復、監督檢查以及法律責任等都作出了明確規定,對維護濕地生態功能及生物多樣性、綜合保護濕地生態系統、建設生態文明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山東省濕地資源豐富。按照濕地法的規定,全省濕地面積2600多萬畝,包括沿海灘涂、內陸灘涂、沼澤地、河流湖泊、水庫等。目前,全省已建設國際重要濕地2處,國家重要濕地1處,省級重點保護濕地53處,省級以上濕地公園200處,濕地保護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下一步,全省各級濕地管理部門要繼續堅定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按照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繪就的藍圖,走在前、開新局,宣傳好、貫徹好、實施好《濕地保護法》,堅持“保護優先、嚴格管理、系統治理、科學修復、合理利用”原則,不斷探索濕地保護修復新路徑、新舉措,努力提升濕地保護治理水平,全面推進新時期濕地保護高質量發展,更好地發揮濕地保護在推動美麗山東建設和落實黃河國家戰略中的積極作用。